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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须知

发布日期:2026-03-06 00:00

一、患者(家属)持入院通知单到“一站式”住院服务中心办理住院手续,交纳预交金,然后进入病房,护士长会为患者安排床位,介绍病房环境,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会自我介绍,与患者进行交流。请遵守医院各项规定,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,与医护人员配合进行治疗和护理,安心休养。

二、患者入院后需进行一些必要的常规检查,比如:血常规、心电图等,会有护士全程陪同引导。

三、患者应遵守病房的作息时间,保持病房的整洁和安静,不乱扔污物,不随地吐痰,不在室内高声喧哗。

四、患者的饮食必须遵守医嘱决定。医院设有食堂,为病人提供一日三餐,并免费提供牛奶和水果。

五、患者不得自行邀请外院医生诊治,不得向医生要求不必要的治疗,也不得随意自行用药,如必须使用自带的特殊药物,请先与主管医生取得联系。

六、患者应节约水电,爱护公物,如有损坏按价赔偿。

七、医院为病人提供可直接饮用的温水,病号服,部分生活必需品,病人不得携带生活必需品之外的其他物品,严禁携带危险物品。

八、患者及陪人不得随意外出,未经允许不能进入治疗场所,不能翻阅病案及其它有关医疗记录,参保病人请主动出示社保卡,并将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留存在医保科,以方便出院结算。

九、患者对医院及工作有意见或建议时,请书面或口头告知护士长。我们在住院处,病房楼都设了意见箱。

十、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,纠正行业不正之风,请患者及家属不要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及宴请医务工作人员。

十一、为保证病房安全,禁止在病房抽烟、饮酒,禁止使用外接电源及电器,消防设施请不要随意挪动,发生火灾时请立即通知医护人员。

十二、患者出院后,如需复印检查检验资料,请直接联系护士长办理。

十三、请患者及家属自觉遵守医院的其他规章制度,配合医护人员工作。

十四、探视时间:每天上午9-10点;下午14-16点。午休及夜间严禁探视,探视时严禁携带任何食品、饮品。探视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,严禁婴幼儿进入病区,探视期间如患者情绪波动或行为异常,应迅速通知病区工作人员,必要时暂停探视。探视及请假外出期间,患者安全由探视人员全部负责。(具体见陪护探视须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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